*原标题:Staking语义学2:再质押机制解析
理解再质押的核心机制
当我们讨论资产X的再质押时,可以用[X]表示经过”打包”处理的资产,这种处理使得特定条件下相关方能够获得部分或全部原始资产X。以EigenLayer的典型应用场景为例,独立质押者可以通过将其ETH提款地址变更为EigenLayer pod地址来实现再质押。EigenPod作为智能合约,不仅跟踪质押者注册的各项服务,还负责管理用于保障这些服务的质押资产。在这个过程中,EigenPod成为soETH资产的法定所有者,同时向质押者发放代表其质押ETH的再质押凭证。
在这个框架下,soETH资产代表着对从以太坊协议提取ETH的优先求偿权。当独立质押者决定提取ETH时,提取过程需要通过EigenPod合约进行审核,以确认质押者是否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soETH。通过观察相关资产负债表,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这个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表现为:独立质押者首先将ETH存入以太坊协议,获得对应的soETH仓位;随后通过将提款地址设置为EigenPod地址,将这些soETH存入EigenLayer系统,换取再质押仓位[soETH],这个凭证使得质押者能够在未来逆转整个操作流程。
资产平衡问题探讨
通过分析上述资产负债表,我们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现象。最显著的是,以太坊协议本身并不包含[soETH]的概念,这在其资产负债表中完全没有体现。这个问题在”拆分PBS:协议强制提议者承诺(PEPC)”的讨论中已有涉及:被EigenLayer罚没的验证者在以太坊协议的资产负债表上仍然保持完整的质押余额,这可能导致道德风险和奖励分配失衡。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EigenLayer向以太坊协议如实报告验证者罚没情况,并相应调整负债表来解决。EIP-7002提案(执行层可触发退出机制)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技术基础,尽管目前这还只是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更精细的调节机制应该允许对验证者余额进行部分撤回而不强制完全退出,这对EigenLayer服务来说尤为重要。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以太坊主网尚未实现EIP-7002或执行层触发的部分提取功能。
在没有部分提取功能的情况下,EigenLayer的会计系统与以太坊协议会计系统的分离可能导致错位。以下资产负债表展示了一个被EigenLayer罚没8ETH但仍保持共识职责的验证者情况:
AVS权益机制
在前述例子中,人们可能会好奇那8个[soETH]的去向。这个决定权掌握在由EigenLayer支持的主动验证服务(AVS)手中。AVS是一种需要抵押品作为保证的服务,抵押品的存在使得服务能够做出可信的性能承诺,因为如果服务未能妥善执行,抵押品可能会被罚没。
再质押验证者通过其EigenPod加入AVS时,EigenPod会铸造新的债权提供给AVS,这些债权代表了当前由EigenPod持有的抵押品。这里我们需要区分两种债权类型:AVS债权[soETH]和再质押者债权[soETH]*,后者具有最低优先级,只有在所有AVS债权结算后才能兑现剩余资产。
整个流程包括:独立质押者进行再质押并将soETH置于EigenPod控制下;EigenPod铸造新债权[soETH]作为AVS抵押品;当验证者行为违反AVS目标时,AVS可以决定销毁或保留这些债权。下图展示了以太坊协议在EigenLayer罚没报告后将8ETH作为部分提款记入EigenPod,随后EigenLayer将其转移给AVS的情况:
再质押的深层机制
EigenLayer提供的功能(和相应风险)代表了再质押者持续输入承诺以兑现新承诺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初始再质押后,质押资产可以被反复再质押。更具体地说,再质押者通过其EigenPod注册更多服务来做出新的承诺。
为了更具通用性,并预见后续章节中将讨论的其他资产再质押情况,我们用$X$表示再质押资产。下图展示了多次再质押的运作机制:
我们用[X]p表示资产X被再质押p次。EigenPod能够根据需要记录这些负债,每当再质押者承诺履行新的AVS时就铸造新的资产。这个过程包括:再质押者将资产X置于EigenPod控制下,获得债权[X]*;然后通过进入不同AVS获得再质押资产[X]¹、[X]²等,并在相应链上进行质押。
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一个重要问题:链Y收到的[X]¹和链Z收到的[X]²是否属于同一类型资产?如果存在AVS债权层级结构,答案是否定的。特别是在多条链同时要求罚没全部质押的情况下,债权的层级结构将变得至关重要。
AVS的职能分离
前文介绍的AVS是再质押验证者承诺提供的服务,这种承诺通过EigenLayer来保证,它管理着再质押者的抵押品并处理AVS提出的债权。但AVS究竟是什么?就像我们将LST协议与LST运营者分离讨论一样,这里也需要将不同功能角色分开考虑。
简而言之,AVS需要抵押品来提供服务,其可信性建立在这样一个前提上:对AVS的攻击将导致其持有的部分抵押品损失。在这种情况下,AVS被视为招募运营者提供服务的协议。再质押者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与AVS互动:作为AVS运营者直接提供服务,或者作为资本提供者将运营职能委托给专业运营者。
下图展示了一个AVS运营者代表再质押者在链Y和Z上进行验证的情况,假设所有AVS债权类型相同:
在这种模式下,再质押者将资产X委托给EigenPod控制,获得债权[X]*;然后通过不同AVS获得再质押资产[X],并将其委托给专业运营者在相应链上进行验证。这种架构恢复了熟悉的委托模式,再质押者不会直接收到任何资产,这暗示了这类仓位可能被清算的风险。
Drew Van der Werff提出的乐观委托框架为减少运营者中心化提供了新思路。在这个框架下,再质押者可以在开放市场上为其注册的AVS选择合适的运营者。协处理器(类似PBS中的”构建者”角色)通过采购拍卖机制向再质押者提交竞标,这些经过保证金担保的专业运营者如果提交无效工作将面临保证金损失风险,从而保证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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