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司金融部门发布新指引,明确流动性质押不自动构成证券发行行为。
根据 8月5日声明,流动性质押活动及相关的质押凭证代币(SRT)均不属于需要注册的证券要约或销售行为。
该声明将流动性质押定义为:向协议或服务提供商存入”特定加密资产”后,1:1获得新铸造的SRT代币。
SRT作为所有权凭证,记录持有者对质押资产及其收益的权利,同时保持资产流动性,可用于抵押或其他应用场景而无需解除质押。
收益分配和罚没机制通过调整SRT与资产的兑换比率,或增发/销毁SRT来实现,赎回操作需遵循协议解绑规则。
当前DeFi领域多数流动性质押服务商均采用此模式。
监管边界厘清
在法律分析方面,该部门运用豪威测试认定:服务商仅承担行政或事务性职能,不构成创造投资合同所需的创业或管理努力。
服务商虽协助质押流程,但不决定用户质押时机、数量及方式,亦不设定或担保收益。
因此,相关流动性质押活动不涉及证券交易,SRT作为非证券资产的凭证,其本身亦非证券。
在所述条件下,SRT的二级市场交易同样无需注册。
但SEC随后发布的 补充声明强调:该立场不适用于超出行政职能的服务商,或偏离声明框架的质押结构。
这意味着当前市场上多数SRT虽不被视为证券,但该声明并非对美国流动性质押业务的全面认可。
质押政策演进
此次更新延续了 5月29日员工声明的监管思路,该声明曾针对自主质押、委托质押、托管/非托管质押等其他形式作出规定,同样认定这些活动无需注册。
早期指引还指出,提前赎回、收益打包、罚没保护或资产聚合等功能,其本身不会将质押转化为证券发行。
两份声明共同勾勒出联邦证券法下质押业务的合规边界,同时为个案分析保留灵活空间。
声明:文章不代表CHAINTT观点及立场,不构成本平台任何投资建议。投资决策需建立在独立思考之上,本文内容仅供参考,风险 自担!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aintt.cn/29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