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于7月3日提交了一项法案,该法案重写了《国内税收法典》的多个章节,以规范加密货币用户如何计算、递延和报告应税收入。
该法案为“数字资产”和“活跃交易数字资产”添加了法定定义,将任何以密码学方式记录的价值单位归类为财产,除非它仅反映传统金融工具。
新增的第139J条规定,当代币用于支付商品或服务时,只要每笔交易及相关损失不超过300美元,且纳税人每年从此类活动中获得的收益不超过5,000美元,相关收益或损失可被豁免。
财政部将在2026年后根据通胀调整金额上限,并可在交易的主要目的是损失收割时拒绝豁免。纳税人需通过专用账簿、钱包或账户区分符合条件的活动,且该豁免条款将在2035纳税年度后失效。
卢米斯表示,该法案“打破了官僚主义的繁文缛节”,“确保美国人能够参与数字经济而不会无意中违反税法”。
她称该法案已完全获得资金支持,并呼吁利益相关者提交意见。据报道,该法案最初是作为“一项宏大而美丽的法案”的修正案提出的。
面向市场的规则
第1058条的证券借贷安全港范围扩展至“特定资产”,这一类别现在包括活跃交易的代币。这使得持有者可以借贷加密货币而不会触发税务确认事件,并保持替代支付在贷方的税务性质。
修订后的第1091条将虚假销售损失禁止规则适用于数字资产及相关衍生品,但排除了支付稳定币和交易商库存。它还授予财政部监管滥用性基础调整的权力。
活跃交易代币的交易商和交易者可根据新增的第475(g)条选择按市值计价处理,这将年度公允价值会计应用于加密货币库存,无需事先获得国税局批准,且该选择仅限于公开报价的资产。
挖矿、质押和慈善捐赠
根据提案文本,区块验证收入不再计入收到时的总收入。矿工和质押者仅在出售奖励代币时才确认普通收入,且收入来源地遵循纳税人的居住地。
该法案还允许私人基金会接受增值的、活跃交易的代币,并享受与公开交易股票相同的优惠扣除,从而拓宽了代币持有者的慈善规划选择。
大多数操作条款,包括挖矿递延、虚假销售扩展和按市值计价选择,将在2035年后到期,以符合国会预算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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