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投和激励性奖励的监管指导需求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亟需就区块链项目如何合规分发加密资产提供明确指引。当前市场上常见的”空投”和”激励性奖励”分发方式,通常是以免费或极低成本的形式奖励特定网络或生态系统的早期参与者。这种分发机制作为渐进式去中心化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将项目所有权和控制权分散给用户群体。
去中心化带来的优势显而易见:不仅能降低因证券属性和中心化控制带来的投资风险,还能促进网络扩展和价值提升。目前由于监管不明确,许多项目选择仅向非美国用户进行空投,这种趋势导致美国开发的区块链技术所有权流向海外,使美国投资者和开发者处于不利地位。SEC若能就此提供明确指导,将有助于扭转这一局面。
监管建议方向
建议SEC为加密资产设定基本资格标准,使其在空投分发时能明确排除在证券法定义的投资合同范畴之外。例如,那些市场价值主要来源于分布式账本技术运作或相关可执行软件的数字资产,且本身不属于证券的,应当被允许进行此类分发。
众筹规则的适应性改革
现行众筹法规对融资上限和投资者参与的限制,已难以满足加密初创企业的实际需求。这些企业通常需要更广泛地分发加密资产,以建立关键的用户规模和网络效应。
建议SEC将众筹融资上限提高至7500万美元或根据网络规模按比例设定,同时允许加密项目采用类似D条例的豁免条款。在扩大准入的同时,应建立适当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如设定个人投资上限,并要求项目披露区块链技术架构、治理机制等关键信息。这些调整将使早期加密项目能够触达更广泛的投资者群体,在确保透明度的同时实现公平参与。
经纪自营商参与加密市场的监管路径
当前监管环境限制了传统经纪自营商深度参与加密市场,主要障碍在于需要单独审批才能交易加密资产,以及对托管业务的严格要求。
建议建立清晰的注册路径,允许经纪自营商合法交易和托管包括证券类和非证券类在内的各类加密资产。同时应制定适应加密资产特性的监管要求,强化反洗钱和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并与金融业监管局合作发布联合指导意见。这将促进更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使经纪自营商能够将其专业能力引入加密领域。
加密资产托管与结算的监管明确化
托管与结算问题仍是机构采纳加密资产的主要障碍。监管不确定性和会计准则模糊性阻碍了传统金融机构进入加密托管市场。
建议SEC就《投资顾问法案》下的托管规则提供明确指引,包括多重签名钱包等安全措施,并就质押和治理投票权提供指导。同时应制定结算标准,建立技术中立框架,并改革SAB 121会计处理方式,允许加密资产按实际托管安排进行会计处理。这些措施将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信心,促进专业资产管理服务的发展。
交易所交易产品的标准改革
SEC应改革交易所交易产品审批标准,以促进金融创新。建议恢复历史性的”市场规模足够大”测试标准,使加密ETP审批与其他资产保持一致;允许实物结算以提高效率;并对实物结算交易设定严格托管标准,同时允许ETP进行质押操作。
15c2-11规则在ATS平台的应用
建议SEC将15c2-11规则原则延伸至加密资产市场,允许受监管平台交易任何能提供准确信息的资产。应建立简化的认证流程,要求披露资产设计、功能和风险等信息,并明确何时因去中心化而不再需要发行者报告。这一框架将促进透明度,同时支持创新。
监管展望
SEC正处在塑造加密监管未来的关键时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委员会可以逐步摆脱争议性的执法导向,为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更清晰的指导。这些改革将减少不确定性,支持金融创新,帮助SEC重新定位为前瞻性监管机构。在国会制定全面监管框架前,这些步骤将为行业发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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